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国际联保”手表更换电池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11 东方早报

  日前,朱先生向卢湾区消保委投诉称,他于去年8月12日,在日本购买了一块“康斯登”手表,因需要更换电池,就至上海康斯登公司,要求按两年免费联保服务更换电池但遭其拒绝。

  朱先生认为,自己购表后已取得销售商提供的相关证明,国际联保卡是英文版(空白),保单兼销售证明是日文版的,购买日期为“平成17年8月12日”、“
2年间有效”。根据国际联保的通常理解,商品购后可以在异地享受同样的保修服务,因此上海康斯登公司不能排除国际联保服务义务,而另外加收200元。

  在调解过程中,上海康斯登公司解释称,之所以不提供国际联保,一是国际联保卡是空白的,无法证明与消费者的手表对应;二是保单兼销售证明所示为“平成17年8月12日”,究竟是哪一年不明。

  区消保委调解认为,联保卡填制中存在不足,这是销售商所为。根据朱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平成17年8月12日”被证实为“2005年8月12日”,故其应当享有国际联保服务。公司同意为朱先生免费更换手表电池,同时要求在国际联保卡上加盖印章,以证明已为其提供过国际联保服务。对此,朱先生表示接受。

  目前,境外旅游购物已走进百姓家庭,全球联保(国际联保)是消费者应享有的商品质量保障的权利。对此,卢湾区消保委提醒境外旅游购物的消费者,首先要到正规商店选购正规商品;其次,在购物前,应认真阅读有关购物协议;最后在购物后,不要忘记索取购物凭证,涉及国际联保的,要求销售商认真填写联保卡,索取国际联保的特约服务资料,以保证回国后正常享有商品的售后服务。

通讯员 钱国荣 早报记者 吴洁瑾 刘海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