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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野生中华鲟遭误捕“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3:28 东方早报

  8月13日下午,崇明东旺沙边防派出所和崇明渔政在东旺沙港口进行联合执法时,在一非法拖虾渔船上发现两尾被误捕身亡的野生中华鲟。

  中华鲟是长江最古老的珍稀鱼种,其已被列入我国独有珍稀濒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素有“水中熊猫”之称。对此事件,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处表示,中华鲟一旦被误捕,不管是受伤还是死亡,都应及时与当地渔政部门或者保护处取得联系,而私运中
华鲟最高可罚40万元。

  据了解,这两条已死去的中华鲟是执法人员在渔贩龚某收购的大量鱼虾中发现的。两条被捕杀的中华鲟形状奇特,身体长得像梭子,头很大。其中一条中华鲟约40厘米长,重约1公斤;另一条稍小长约30厘米,1斤重。

  据龚某交待,8月12日,他开小艇到江苏南通海域收购鱼虾等海鲜,两条中华鲟可能是从南通渔民手中收购过来的。龚某表示,自己也不知道鱼虾里含有两条中华鲟,实属误收。

  就此事件,昨日在接受采访时,崇明渔政监督管理处表示,死亡的中华鲟判定是渔民捕虾时随虾一起误捕上岸的,中华鲟捕捞起来时已死亡。“目前中华鲟暂寄在渔政处,之后中华鲟将被送往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处制作标本。”相关负责人表示。

  另据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处监督检查科科长陈锦辉介绍,每年6月至10月,中华鲟被误捕的概率相对较高。

通讯员 孙海滨 记者张凌 邹娟 李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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