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0万元才能参加异地信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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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王玥) 江苏经济发达,居民手头比较宽裕,在异地注册的信托公司纷纷前来推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每份信托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投资者年收入不低于10万元”,高收益的同时伴随着高风险,江苏银监局近日对这些异地信托产品做出了特别规定,严格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异地信托公司在江苏面向公众发行,通常融资金额大,社会影响面广。江苏银监局
据了解,异地信托产品一般都有高预期收益,在高预期收益率诱惑下,投资者容易对风险忽视。因此银监局要求除了这些信托产品在推介材料上详细披露风险信息外,还要向投资者出示《特别告知》,告知信托产品是投资类金融产品,存在风险。同时要求投资者在认真阅读风险声明书和特别告知后,在确认栏和签字栏中抄写以下语句:“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信托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并签名。 信托已成为市民新的投资热点。仅本地的江苏国投一家,这两年就发行了35只信托计划,其中的2/3已到期顺利兑付。今年的几只产品,集中在地产、电力、基础设施等方面,投资房地产项目的收益显得略高一些。 (编辑风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