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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俩争房子八上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7:4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 8月 14日讯(实习生李兵记者程爱华)一对老年兄弟因拆迁后分给的两套房屋引发了一起财产分割纠纷,兄弟俩为争产权整整花费了 6年的时间,前后7次对簿公堂。今天,这对兄弟又因房屋迁出纠纷第八次闹上法庭,市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我们哥俩为了争到一套完整的房子,曾七次对簿公堂!”今天下午,本案中的原告马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七份民事判决书,如今,他们兄弟俩第八次上法庭。记者了解到,现
年66岁的马先生和 83岁的哥哥共同拥有原延安路上的一套私房,二人各分得房屋50%的产权。1998年拆迁后,弟兄俩分别分得浮山后小区一期2—B—38号楼3单元 201室和501室(现称富源三路66号3单元201户和 501户),二人各自向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交纳了棚改拆迁私房保留产权价款,但不知为何,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却将两处住房全部安置给哥哥居住。为此,弟兄俩在多次协商无效的情况下,马先生一纸诉状将哥哥告上法庭。

  2000年12月,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套房屋中的其中一套归马先生所有。马兄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至2005年,兄弟二人又因故多次对簿公堂。2005年底,市北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判决:富源三路66号 3单元201户归马兄所有,而同单元的501户归马先生所有。判决生效后,马氏兄弟均没有提出上诉。 2006年初,马先生依法为富源三路66号3单元501户房屋办理了产权证。

  取得产权证的马先生本以为可住进属于自己的房子了,可已经在501户住了多年的侄子马某以种种理由一直拒绝迁出。为此,今年4月份,马先生又将其侄子马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马某迁出该房,并按市场租赁价格补交房租12000元和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

  今天上午9时许,原、被告方因该房第八次在市北法院对簿公堂。因案情复杂,法院宣布择日再审。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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