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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征地款支书判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8:28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在报领“合六”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肥东县牌坊乡树周村原村支书周某采取虚报冒领手段,非法获得征地补偿款17.7万元。日前,肥东县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年。

  2004年,“合六”高速公路建设征用了肥东县牌坊乡树周村部分土地。树周村经乡政府同意,被征地由该村自行丈量。2004年11月18日,树周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某在上报该村
被征土地中虚列其子土地3.6亩。肥东县“合六”高速公路指挥部要求在2005年春节前兑付农户的征地补偿款,周某以村里要还欠款为由,要求领取集体土地补偿费,时任乡“合六”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沈某遂要求周某虚列被征地农户。2005年2月1日,周某又虚列了5人计17亩土地上报给沈某,沈某按照周某虚列的名单制表后逐级上报审批。2005年2月3日,周某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了虚列的6人征地证明,经乡领导签发后从乡财政所领取了征地补偿储蓄存单,计款17.7万元,并于当日到银行取走了全部现金。

  法院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本村自行丈量土地之机,利用自己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杨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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