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死树留下两个大树桩 绊倒老人引出责任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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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12 汉网 | |||||||||
汉网消息(实习生曹歌 郭亚丽 记者王震)一棵死树被砍伐后留下一截树桩,将一位老人绊倒摔成骨折,他的家人给本报打来咨询电话:谁该为这件事负责。 据硚口区汉中路马家社区居民潘后盛介绍,今年6月,因社区内的两棵死树威胁居民安全,经居委会向区园林局申报,园林局派人把树砍了,但留下两个30厘米高的树桩。7月8日,潘后盛63岁的父亲出门散步,被一个树桩绊倒,手肘骨折。
记者从硚口区园林局了解到,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没有单位或物业管理的树木,应由社区管理机构负责管理,马家社区居委会有义务清理树桩。马家社区居委会吴主任说:“我们花钱请园林局来砍树,他们没砍干净,还要我们负责?”他还举例说,水务局来社区掏沟时都会把路边的淤泥清走。 武汉市园林局绿化管理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对于砍树留下的树桩,如果对行人、车辆有影响,可由社区和园林局协调处理。 现在,这两截树桩已由社区居民自己动手挖掉,而受伤老人的赔偿责任问题目前仍无答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