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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加工塑料品 工商依法严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09:2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忠贤 通讯员黄启坤)开办塑料制品加工厂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以为能逃避缴交税费多赚些钱,但最终还是难逃被查处的后果。8月5日,记者获悉,北流市新丰工商所对当事人韦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理。

  工商执法人员经调查得知,当事人韦某是百色市平果县人,于今年2月来到北流新丰镇石碗咀村委会,提出租用村委会的一块空地开办废旧塑料制品加工厂,经协商后,村委会
以每年2500元租金同意其租用。随后,韦某购买了一台胶粒机,未经核准登记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就在其租用的空地擅自办起废旧塑料制品加工厂,除了其家人以外,还雇佣了3名工人。据韦某交待,其加工的塑料制品原料主要从各乡镇废旧店以每吨2000元购进,经加工成胶条后以每吨3000元价格销售到外地,至案发止共加工销售了5吨。鉴于当事人韦某的行为违反了城乡个体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对其作出了上述处罚。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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