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故不用报警了 直接找保险公司就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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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12 温州都市报 | |||||||||
市交警二大队卢孔亮14日来电:13日19时许,市民李先生驾驶轿车沿市区温迪路由东往西行驶,途经春晖路交叉路口时,不慎与前车追尾,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李先生马上向交警部门报警,交警到场后并未参与事故处理,而是让李先生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告诉他,三千元以下的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派员到场处理。李先生打电话给投保的天安保险公司,10分钟后,勘查人员来到现场,为双方办理了理赔事宜。
双方当事人都感到非常满意,认为这样的处理简化了手续,方便了当事人。 交警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像李先生这种责任明确,物损价值3000元以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向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交警部门再出具快速处理单了,不用再向交警部门报案。但许多不熟悉这个规定的市民发生类似事故,还是会报警,今后就可以像文中提及的那样处理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