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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架朋友脖子讨欠款5名男子被报请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16 云南日报

  民警提醒:处理债务纠纷行为不要太过激

  近日,在昆明市明波路上做生意的贵州盘县籍男子易某碰到一件事:因为欠朋友钱没能及时还清,被朋友叫来了一帮社会青年,把他强行带至某酒店毒打了一顿,还逼迫他在预先写好的借条上签字。昨日,该敲诈勒索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都已报请西山区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

  今年7月25日,该团伙于驱车来到易某经营的摩托车修理店,以易某欠王某2500元钱未还清为由,强行把易某拉上车,带至附近附近某酒店门口后,以陈某为首的4名男子便对他一阵拳打脚踢,随后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架在易某的脖子上,一边拿出早就写好的4000元的借条,一边威胁说不签字就要废了他。迫于无奈,他只得签了字。签字后,易某十分气愤,随即报了警,并称王某等人第二天将来铺面拿钱。警察随即做了部署,在铺面周围埋伏守候。第二天,当王某等5人带着欠条,再次来易某的摩托车修理店拿钱时,被守候多时的警察当场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易某曾经和王某是朋友,在1999年9月18日确实向王某借了2500元钱,后来还了一部分,而王某后来得知易某在昆明做生意时,便找来了同乡陈某等3人去讨要,陈某又叫上了自己的朋友王某。今年7月25日,5人一起来到修理店找易某要钱。

  被抓后,几名犯罪嫌疑人依旧认为易某欠钱不还他们上门讨债打了人不是件大事,而之所以要易某还4000元钱是因为算上了利息,对于警察抓了他们后立案并报请逮捕的做法不以为然。民警表示,王某5人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他们已经报请西山区人民检查院批准逮捕。

  在此,民警还想通过本报告诫市民,有债务纠纷实在无法解决时,最好寻求法律帮助,不要采用王某等人的过激行为,以免触犯刑律。

  本报记者张慧敏实习生陆晓辉(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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