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区用水价格全面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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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39 河北日报 | |||||||||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20元调整为1.90元 本报讯(记者陈凤来、马路通讯员赵海营)日前,衡水市通过对市自来水公司近三年的供水成本和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并在依法召开价格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市区用水价格自7月份起进行调整。
这次用水价格调整的范围和幅度为: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20元调整为1.90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每立方米由1.60元调整为2.40元;工商企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80元调整为2.50元;饮食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由4.00元调整为6.00元;特种行业用水由12.00元调整为20.00元;低保户用水仍执行现行价格即每立方米0.55元(以上价格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南水北调基金)。 在充分考虑居民、物业企业和供水企业三者利益的基础上,该市决定对未抄表到户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用水实行趸售价,即自来水公司对物业公司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65元,物业公司对居民用户的价格为每立方米1.90元。每立方米0.25元的差价用于物业公司在供水方面的费用以及总表到户表之间的损失。除此之外,物业公司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分摊供水亏损等其它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