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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离婚太轻率而今为财再斗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0:45 江南晚报

  本报讯离婚时双方草草约定如何处理财产,事后没多久便反悔,又吵吵闹闹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如此“冤家”最近在采访中遇到好几对。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离婚后续纠纷由轻率造成。

  有对在外资企业工作的夫妇,结婚两年后因性格不合出现感情问题。协议分手时,女方答应给男方一笔现金,所以房产等都没作分割,全留给了女方。离婚后,男方等了又等
没拿到钱,多次催讨未果,一怒将女方告上法庭。还有一对夫妇感情破裂时,孩子已上幼儿园。为能尽快离婚,男方提出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可离婚后,男方一直不肯办理过户手续,女方也起诉到了法院。

  据了解,以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多是因房屋等财产中有父母份额在内,小两口离婚时虽然一并提出处理财产,可难以立即分清,只能事后重新处理。现在,一方面离婚时要求分割财产的夫妇减少,另一方面离婚后再起诉到法院的情况逐渐增多。审理过几起纠纷的刘法官表示,一些夫妇处理问题较轻率。如今离婚手续简便,不少夫妇为尽快分手,事先商量好如何分财产,等到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手续时,一致表示没有财产要处理。有的夫妇本已把房子、汽车、存款等安排好,可离婚后与朋友、亲戚交流中,却听到了不同意见,开始动摇。夫妇间私下的约定多是口头的,尽管过后在法庭上双方争执不下,但往往缺少证据,当时情景也难以还原,给财产分割造成不小困难。

  法律工作人员建议,离婚时双方应慎重处理财产,最好写下明细协议,避免过后反悔,也避免为了说不清的问题而打官司。(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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