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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发生口角 轻生女落水获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1:5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8月11日傍晚,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民警在办案归队途中,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及时救起一名轻生落水女子,受到了在场群众的高度赞扬。

  当天傍晚6时许,揭西县公安局棉湖派出所副所长吴喜龙,民警王海平、洪俊杰等人从县公安局办案回棉湖派出所的途中,路经棉湖大桥时,看到有许多群众在桥上围观。

  “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们紧急停车查看,发现远处榕江水中有一漂浮的白点,可能是有人落水。民警们遂开车沿江堤行至近前,果然看见有一名穿白衣的女子漂浮在江面,情况十分危急!民警洪俊杰赶紧跳下水中,其余民警也迅速游到江中帮忙,几经周折,最终合力把女子救到岸边。

  由于溺水时间较长,此时该女子已失去知觉、没有呼吸,生命悬于一线。民警们马上将其抬上堤坝并采取急救措施,几分钟后该女子呼吸和意识稍稍恢复。民警立即用警车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多方打听联系该女子的亲属。经全力抢救,该名女子最终转危为安。医生说,再晚十分钟,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据了解,该名女子姓黄,24岁,棉湖镇人,因为与家人发生口角,一时想不通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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