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草引火烧毁果园 公路局赔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3:24 法制晚报 | |||||||||
发生火灾后 护路工人将柴草堆放在果树边上惹祸 法院调解 路边草引火烧毁果园 公路局赔钱 本报讯(记者 付中 通讯员 尤文军)发生火灾后,护路工人将柴草随意堆放在果树边上,致使成片的果树被烧毁。今天上午记者获悉,经延庆法院调解,公路局最终赔偿果农
果农张某在延庆县110国道路边承包了一片果园。今年4月10日下午,果园发生了火灾,部分果树被烧毁。此后张某发现,正是因为国道的护路工维护道路时,将清理出来的柴草随意堆积在果树旁边才助燃了火势,造成果树被烧毁。为此,张某将公路局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公路局的工作人员认为,着火原因与己无关,因此不同意赔偿。但法院认为,护路工在道路维护过程中,未妥善处理柴草,客观上扩大了张某的财产损失。后经法官调解,公路局最终与张某达成赔偿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