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机厂商提供未授权教材下载被判赔1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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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3:4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白芳 记者 王巍)今天上午记者获悉,享有著作权的英语教材未经许可,被学习机厂家链接到了网上提供下载,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被判获赔120万余元。 据了解,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以侵犯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为由,将北京金中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海淀法院。
两家出版单位共同诉称,人教出版社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英语第一册(上)》等48种教材的著作权人,且为教材配套使用制作了录音磁带4种;人音出版社则为与《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英语第一册(上)》等44种教材配套使用,制作录音磁带44种;两家单位对相关录音磁带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金中恒、中恒兴业系DEC中恒外语王P7000型学习机和DEC中恒OK8型情景学习王的生产者,被告先后在其4个网站向P7000产品和OK8产品用户提供包含涉案48种教材和录音磁带内容的文件下载服务。 被告金中恒辩称,人教出版社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单独享有涉案48种教材之著作权,人教出版社、人音出版社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制作相关录音磁带已得到涉案48种教材所有著作权人之授权。 被告中恒兴业辩称,其公司与网址为www.abc505.com的网站无任何关系,故不同意对该网站所载涉案文件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提供涉案文件下载的行为,均侵犯了人教出版社、人音出版社对上述教材所享有的著作权或对上述录音磁带所享有的录音制作者权,金中恒、中恒兴业对其行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宣判之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