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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野生中华鲟被捕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5日17:54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孙海滨记者江跃中)不法渔民顶风作案,在禁渔期大肆捕捞,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不放过。8月13日下午,崇明东旺沙边防派出所和崇明渔政部门在东旺沙港口联合执法时,发现两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被渔民捕杀。

  中华鲟是长江最古老的珍稀鱼种,十分罕见,已被列入我国独有珍稀濒危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素有“国宝”之称。两条被捕杀的中华鲟,形状奇特,身体长得像梭子。其中一
条约40厘米长,重约1公斤;另一条稍小,长约30厘米,0.5公斤重。它们被混杂在冰冻的鱼虾中,手法十分隐秘。边防干警和渔政执法人员是在一姓龚的渔贩收购的鱼虾中发现两条已死去的中华鲟的,遂依法对其讯问。

  龚系上海崇明县裕安乡展江村人,多年来一直在崇明东旺沙港口收购鱼虾等海鲜。据其交代,8月12日,他开小艇到江苏南通海域收购大量鱼虾等海鲜,两条中华鲟可能是从南通渔民手中收购过来的。但龚不知道鱼虾里面含有两条中华鲟,实属误收。在执法现场,除了查获两条中华鲟之外,执法人员还查获200多公斤非法捕捞的青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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