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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误诊患者可以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10 重庆晚报

  渝北区洛碛镇毛草坪商品房7楼2号李泽忠:2005年2月25日,我因感冒去镇医院检查,拍的X光胸片医生说正常。今年1月,我换了一个医院再检查,拍出的X光片显示有包块。我把第一次的X光片拿给医生看,医生说那时候就有了包块。镇医院的误诊,使我本来是早期肺癌现在变成了晚期。请问:镇医院该负哪些责任?

  主持律师陈昊:误诊是一种医疗过失,轻则延误治疗,重则导致病人残疾或者死亡
。医院有可能承担两种责任——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或者医疗过错赔偿责任。对受害人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昊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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