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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辩称:主动交枪是悔过表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11 重庆晚报

  赌博引出命案后,独腿男子郑某两次把枪放在旅馆,然后通知警察去拿

  本报讯同伙落网后,独腿男子郑某两次把枪事先放在旅馆,然后通知警察去拿。昨日,他在市一中院受审时表示,主动交枪是悔过表现,希望法官轻判。

  据了解,郑某曾因抢劫罪被判刑,2002年7月刑满释放。据指控,2003年1月23日凌
晨,郑某与曾某等人在四川省绵竹市一个歌厅打牌,牌友罗某输了不给钱,双方为此发生争吵,曾某等人持刀刺死罗某。2004年11月5日,曾某在陈家坪汽车站附近一个酒店打牌,又因赌资与赌友发生纠纷,打电话要郑某来“扎场子”。郑某叫了几个马仔,开车赶到酒店,将曾某的赌友砍成重伤。

  案发后,曾某与其他几名同伙落网,郑某脱逃。去年6月30日前后,郑托人报警,声称有两把枪放在大坪一个小旅馆里。随后,警方果然在此处缴获两把威力极大的手枪。不久,郑某又把一支枪放在一个招待所里,再次托人报警,枪支又被警方收缴。去年9月9日,郑某与朋友在璧山县吃饭时,被警方捉获。

  昨日在法庭上,郑某对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指控基本没有异议。他说,那3支枪是朋友寄存在他那里的,他偶尔把枪拿出来“用用”,但都是用来吓唬人,还没真正开过枪。

  至于那两起故意伤害案,郑某表示他的腿已被高位截肢,即使安装了假肢,走路也不很灵便,所以在两起故意伤害案中,他基本上没起多大作用。

  昨日与郑某同堂受审的还有两个同伙。主审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易守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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