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房主房产过户遇城区调整要重新公正 部门各有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1:1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全君兰)办理亲戚赠与的房产过户,却遇上城区调整。南宁市民凌先生等了半年,过户不但没办成,还被要求再对赠与的房产重新公证,而再次公证的费用令其难以承受。对此,房管所与公证处说法不一,房主左右为难。

  房产过户遇城区调整

  去年11月,凌先生得到了亲戚赠与的一套位于南宁市官桥3组的房产。他到南宁市公证处作了赠与公证后,到房产部门变更房产证,被告之南宁城区要重新划分,要等城区划分后再办。

  今年8月初,凌先生得到兴宁区房管所的通知后前往领证,却发现新证还是亲戚的名字,只是把新城区改成了兴宁区。工作人员称,现该房产已属兴宁区,公证书原注明的新城区已不存在,按照房产证资料要与公证书一致的规定,凌先生要重新公证后才能办房产过户。

  重新公证意味着再花3000多元,凌先生觉得交这笔钱实在冤枉。8月11日,凌先生找到公证员与兴宁区房管所的工作人员一起协商。公证员认为没有再公证的必要,只需到派出所开具何时改区的证明即可。而兴宁区房管所坚持认为公证书与房产证的地址不一致,就不能办。

  两证不吻合不能过户

  8月15日,南宁市公证处黄公证员告诉记者,凌先生来办理公证时,其房产仍属新城区管辖,公证处照章办理不存在过错。黄公证员认为,产权人只要出具房产地址已变更的证明,房管所予以办理即可,大可不必换新证后才过户。

  兴宁区房管所姚所长说,按规定,不是兴宁区的房产,要先转办成兴宁区的房产证,才能办理过户。房管所为凌先生换了新的房产证,但与公证书上的旧房产证资料不吻合,就无法给凌先生办过户。姚所长认为,重新发一份与新房产证资料相符的公证书要容易些。“公证员已做了很多前期调查工作,改个公证书,再适当收取一些费用是应该,如果再按原收费交钱,只能说明公证员办事不够人性化。”

  只要派出所出证明即可?

  南宁市公证处陈主任表示,更改公证书内容等于重办公证,这就意味着要当事人双方解除旧合同,再重新签订新协议,申请公证是要重新交费的。

  记者就此咨询了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科,一工作人员答复,档案由新城区房管所到兴宁区房管所时已有移交手续,只需要找派出所出具门牌变更的证明,交给兴宁房管所即可办过户。

  8月14日下午和15日上午,记者两次上门找兴宁区建设局,但该办公室大门紧闭,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办公室电话也无人接听。

  记者将了解的情况转告了姚所长,姚所长表示,他会将记者的反馈向兴宁区建设局汇报,由上级领导来作决定。编辑:王香菊作者:全君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