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商家用“次品”打发换货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3:06 大连晚报 | |||||||||
一市民家的水龙头坏了,拿回商店更换,可换回来的水龙头却让他大失所望 小心商家用“次品”打发换货人 ■通讯员罗原丽本报记者刘蕴哲
本报讯经营者在出售商品的时候都会向消费者做出“包换”的承诺,消费者会认为“包换”是保障商品质量的一道防线。可是有的经营者在消费者提出换货要求时,却用与原商品相去甚远的“次品”来替代,使承诺变得苍白,近日,曹先生将自己消费遭遇投诉到甘井子区消协。 7月,曹先生在甘井子区一家装饰材料商店买了一个水龙头,没想到用了没几天就“夭折”了,商店只说派人来修,可直到8月6日曹先生也没等来维修人员,实在挨不下去的曹先生就自己动手将水龙头卸了下来拿到商店。商店负责人检查了一下水龙头,表示无法修复,按照当时购买时的承诺,同意给曹先生换个新的。可当曹先生看到新换来的水龙头时,不禁大失所望,因为其不但做工粗糙,而且在价钱上远不能同原先的水龙头相比。于是,曹先生要求商店按原商品换货,可商店以原商品已销售一空为由拒绝了。甘区消协接到曹先生投诉,经调查认为,根据消法规定,商家企图以次品为消费者换货实际上是不公平交易行为。如商店确实没有同样的水龙头为曹先生换货,出于诚意,应该考虑为曹先生退货或者找回差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