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内摆摊抽血该不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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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3:44 深圳商报 | |||||||||
药店内摆摊抽血该不该? 有关部门提醒:摆摊抽血需出示有关证明,药店不能无证从事医疗活动 【本报讯】日前,市民周小姐发现有一家药店为顾客免费抽血检验。她担心这样的抽血摊点安全卫生不合格,周小姐向本报反映了这一问题。市卫生局和药监局有关人员表示
市民周小姐前日在东门步行街一家地下商场旁的某药店内,看到有摊点为顾客提供免费验血服务。当时,营业员正在为一个20多岁的女孩采血。采完血后,营业员把血样放在显微镜的玻璃片上观察了几分钟后,告诉女孩说她的血小板过低,并向女孩推荐一些药品。 依照周小姐所说,记者来到了这家药店。记者看见在药店收银台前方一米远处确实有一个抽血摊点。摊点上立着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免费检验:血压、血脂、血黏度、血细胞、血小板”的字样。整个摊点包括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以及放在电脑旁的一台显微镜。记者前去咨询时,一名40岁左右的妇女刚抽完血,营业员正在向她建议吃某某药品。记者观察后发现,这个采血摊点没有摆放任何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而两名小姐也没有佩戴任何证件。 随后,记者与该药店刘经理取得联系。刘经理说,摆摊的人员并不是药店内部员工,而是某药品厂方派出的专业人员。对于记者反映店内摆摊抽血的情况,刘经理回答说药店内并没有抽血,只不过是为顾客提供抽血服务。“我们并没有抽血,只是扎一下手指,采一点点血”,刘经理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药店的药师有义务为顾客提供相关的医疗常识服务,但在药店内不能进行医疗活动,除非持有相关医疗证明。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平时不要随意在没有合法证明的摊点采血。(请周小姐领取报料奖1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