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职保安父母索赔6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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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08 新京报 | |||||||||
昌平新世纪商城成被告,保安抓贼被刺身亡获“见义勇为”称号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通讯员崔亮张辉)2004年6月,来自四川万县的18岁保安员童超在抓贼时被刺遇难,曾引起轰动;在2005年8月的表彰大会上,童超等14人获得北京市政府表彰,童超被追授为“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称号。(2005年8月4日本报曾报道)近日,童超的父母将其生前所工作的单位北京市昌平新世纪商城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赔偿金等60余
童超的父母起诉称,童超生前在昌平新世纪商城从事保安工作。2004年6月17日晚23时许,童超在单位巡逻时发现外面有人偷自行车,立即追赶并与其他两人将嫌疑人抓住,在其中一人报警时嫌疑人突然用匕首将童超扎伤后逃跑,童超因抢救无效不幸牺牲。 童超的父母认为,童超是在工作执勤期间因工牺牲的,昌平新世纪商城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死亡赔偿和安葬费。 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商城赔偿各项损失60余万元。 昨日下午,昌平新世纪商城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城方面已经接到法院的传票。他说,童超和商城内其他保安都是由保安公司委派的,商城并未与保安员个人签订合同,保安人员的工资也是由保安公司统一支付的,童超的父母索赔应找保安公司。该人还透露,商城方面将出庭应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