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省工商局出台责任追究“约法三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4:32 山西日报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岳晋峰) 今天,省工商局正式出台了落实责任追究制的“约法三章”。省工商局长王虎胜在全省工商局长会议上把“丑话”摆在桌面,工商系统内凡出现影响政务环境、损害工商形象的行政执法“乱作为”或“不作为”的问题,一经查实,该查办的查办,该停职的停职,该请辞的请辞。

  省工商局在落实责任追究制“约法三章”中规定:(一)对于影响政务环境、损害
工商形象的行政执法“乱作为”或“不作为”的问题,被上级领导批示、执法执纪部门批转、群众来信来访批办、被新闻媒体曝光、省局明察暗访发现,需要查办的,经初步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予以停职调查。(二)对调查核实后的处理意见,由调查组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经省局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依干部管理权限做出处理决定或向省局党组提出处理建议。对违纪违法者,依纪依规依法做出处理;对错误轻微,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可适当安排同级其他职务;对经调查核实确因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而受到诬陷的,澄清事实,予以褒奖,委以重任;对中伤诬陷他人以及妨碍调查,干扰办案者,严肃追究责任,给予从重处理。(三)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对—个县级局系统十二个月内发生两起及以上所述问题并经查实的,责令该局纪检组长、局长自动辞职;一个市局系统十二个月内发生四起及以上所述问题并经查实的,责令该市局纪检组长自动辞职;—个市局系统十二个月内发生六起及以上所述问题并经查实的,责令该市局局长自动辞职,对辞职后的人员、视情况妥善安排工作,—般三年内不再安排同级别正职领导职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