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犬患”≠街头打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7:1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徐涛 实习生 耿旭 杜薇)昨天开始,警方对市民饲养犬类进行摸底调查,并未出现有人传言的所谓“街头打狗”行为。对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表示,整治“犬患”不等于街头打狗,警方对违规养犬的市民以教育为主,责令其限期改正。即使那些过期未自行处理的烈性犬、大型犬,警方也会交由专业宠物收留机构处理,绝不会进行街头捕杀。
昨天警方已开展对居民住家进行调查走访。对于不符合《南京市犬类管理办法》规定的犬类,民警将对其主人发出告知单,要求限期改正。对于烈性犬和身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民警会要求其主人自行处理,期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处理方式是送出我市限制养犬区域。对于野狗、流浪犬,警方会将其送至专门的收容所,委托其进行处理。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士表示,近期外地出现了一些对待狗的过激行为,引起较大社会争议。南京警方在处理这一问题时,综合考虑了周边城市的经验,对于养狗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这位人士认为,社会上爱狗者与不爱狗者观点几乎水火不容,不可调和。其实从警方的角度看,爱狗不爱狗并不是是非问题。作为一名养狗人,只要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文明、依法养狗,政府就会保障养狗人的权利。 另据了解,警方近期还将公布大型犬、烈性犬举报电话,请市民对小区内扰民的犬类进行举报,同时对民警进行监督。 “不是狗有过,而是人有错” 昨天,市公安局宣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狗患”行动。消息传出,立即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养狗的与不养狗的市民观点针锋相对。在众多“打”与“不打”的呼声中,一种比较理智的看法得到不少市民认同,那就是整治“犬患”针对的不应是狗,而应是那些不按法规养狗的人。 前天傍晚,记者来到月牙湖广场,看到广场内仍有十几位市民在草坪上遛狗。当记者谈到警方将整治“犬患”的话题时,一位男性市民表示,当晚出来遛狗的人明显少了,大家已从媒体上得知了这个消息,很多人选择暂时避避风头。记者问一位牵着牧羊犬的老人,像他这只体型较大的狗该怎么处理,他表示这段时间就在小区里遛遛,不牵出去。广场里还有几位散步的市民。一位市民表示,他不养狗,有些养大狗的人,纯粹就是为了“显摆”。昨天记者发现,互联网上关于狗的话题也特别“热”。南京某著名论坛上,一篇关于“打不打狗”的文章,点击次数超过3000,跟帖数量也接近300。网民观点分成截然不同的两派,一派主张“打”,认为狗叫、伤人、随地便溺等问题干扰他人生活。另一派以养狗者为主,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坚决反对打狗。 在众多“狗”话题的帖子中,人气最旺的要数一篇《不是狗有过,而是人有错》的文章。文章的观点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养狗的人有养狗的权利,不养狗的人也有免受狗的骚扰的权利。”“整治是对养狗人的教育,是要养狗人承担起养狗应该承担的责任。因此,整治养狗,不是对狗,而是对人。不是狗有过,而是人有错。”文章最后提出,如果养狗人能处理好狗的便溺、吠叫、伤人问题,狗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 另外,还有网民呼吁大家集思广益,拿出一套让人与狗和谐相处的解决办法。 不少市民“狗市”卖狗 警方重拳整治“犬患”,效果立即在“狗市”显现。昨天记者在夫子庙花鸟市场内采访时发现,往日火爆的狗市,如今已人烟稀少,而且有不少市民来卖狗。 昨天下午,在花鸟市场入口处,狗贩们将要出售的狗放在店门口的笼子里。记者先以买主的身份向老板询问一只几个月大的雌性“小鹿狗”的价格,店主开价800元。见记者没有买的意思,店主又说可以便宜一点,并热情地向记者介绍这种狗的优点。记者又换了一家宠物店,表明记者身份,店主直诉苦,说最近南京要打狗了,来买狗的人也少了,近几天来问大型犬的人几乎没有,连小狗都卖不动了,有很多名贵观赏犬像牧羊犬、斑点狗等都因为个头大,已很难卖掉。这样一个月下来,肯定要亏。 让这位店主哭笑不得的是,不仅买狗的人少了,倒是有很多人来询问可不可以寄养宠物狗或是卖给商店。 另据了解,今年市第二医院狂犬免疫预防门诊的就诊人数突破了1万人,市疾控中心门诊打狂犬疫苗患者中,85%是被狗咬伤的。省卫生厅公布的2006年第二季度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中,狂犬病在报告死亡数居前5位的病种中位列第二,死亡27人。医生提醒,狂犬病是一种人兽共患的传染性疾病,一旦发病,无药可治,死亡率100%。人们一旦被狗、猫等动物咬、抓伤,要及时到专科医院清洗和消毒伤口,最好在24小时内接种狂犬病疫苗。(编辑雨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