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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摩的”受罚,“黑车”被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7:2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昨天是《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我市公安及客管等执法部门统一采取行动,打响依法整治“黑车”及“摩的”的零点行动……

  整治“摩的”,零点打响第一枪

  14日深夜,交警四大队参加“零点行动”的20多名交警和建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一起,分成6组来到常有“摩的”出没的白鹭小区、兴达新寓、典雅居等小区和大排档附近布控。

  00∶03,在庐山路兴达新寓路口观察情况的便衣民警发现,前方来了辆带了两名乘客的苏HWQ49×摩托车,很可能就是“摩的”。几名交警立即上前,将刚停稳车准备收钱的驾驶人控制住。经过询问,乘坐“摩的”的市民徐某和钟某说,他们在泰山路某大排档吃羊肉串时,这名“摩的”驾驶员主动揽客,并和他们谈妥收费4元的经过。证据确凿,“摩的”驾驶员顿时傻了眼。随后,他被带到交警四大队接受处理,非法营运的摩托车也被交警依法查扣。

  据了解,这名“摩的”司机姓岳,江苏盱眙人,去年7月开始在南京从事“摩的”营运,每个月收入在1500元—2000元不等。昨天被处理前,他曾因违停待客被交警处理过3次,但由于以前没有相关处罚依据,每次交警只能对他违停的行为罚款50元。从前天夜里到昨天凌晨被查获前,他已经带了12笔生意,但侥幸心理和贪念驱使他明知15日开始要禁绝“摩的”,还是上路揽客。

  昨天上午农业银行一开门,岳某就去缴纳了3000元罚款,并凭回执单领回了自己的摩托车和驾驶证。“我准备去当搬运工了,但这车当初是6000块买来的,舍不得丢啊,以后就当代步工具吧。”他告诉记者。

  据悉,从昨天凌晨“零点整治”行动开始,到昨天下午4点记者发稿前,全市交警采取警便结合、录像取证等方法,共查获从事非法摩托车营运的摩托车驾驶人43人,暂扣从事营运的摩托车43辆。

  稽查行动,10辆“黑车”被扣

  昨日,《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当天,市客管处稽查大队对10辆“黑车”开出“中止车辆运行通知单”。三个月内未接受处理车辆将被依法拍卖或报废。

  新条例实施开出首张“中止车辆运行通知单”

  上午8点20分,市客管处稽查人员在火车站拦下了一辆牌照为苏ACC4××的面包车。经过调查,车上三名乘客是从马群乘这辆面包车到火车站的,与车主谈好车费为25元。由于涉嫌非法营运,稽查人员随即将这辆面包车暂扣,同时向车主开据了新条例实施后的首张“中止车辆运行通知单”。

  根据规定,车主刘某应在7日之内前往客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

  据了解,以往客管部门在查处“黑车”时,出具的是“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只能将车辆作为证据暂时保存。而保存时间不得超过7天。不少“黑车主”正是瞅准客管处没有最终处置“黑车”的权力,故意拖延时间拒交罚金,当证据保存期限一过,则前往客管处吵闹,并以超期扣押为由将客管处告上法庭。

  而新条例实施后,赋予了客管部门扣押车辆的权力,可责令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一来,客管部门处罚就有了强制性的法律支撑。

  据统计,昨日上午市客管处稽查大队共扣押了涉嫌非法营运车辆10辆。

  三个月未接受处理的“黑车”将被拍卖

  除对“黑车”可以进行扣押外,记者在“中止车辆运行通知单”上还看到了这样一句话:“超过7天不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对车辆可依法予以拍卖和报废。”

  据市客管处处长助理於强海介绍,昨日扣押的这些车辆,将从扣押后的第八天起公示三个月,如仍不来处理,管理部门将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并由公证处公证后,交由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所得费用除缴纳罚款外,将支付停车、评估等费用。而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将直接报废。

  据了解,新条例中的这条规定给管理部门加大“打黑”力度奠定法律基础。昨日,稽查人员将扣押的10辆“黑车”送往位于城北的合作村停车场。在那里记者看到,被查处的“黑车”占满了整个停车场。而像这样的停车场我市共有6处,目前停放了80多辆被扣车辆。

  “我们通过各种渠道通知车主前来处理,但仍有十分之一车辆长期放在这里。”据於强海介绍,今年3月,市客管处成立了3个稽查大队专门打击“黑车”。到6月底,已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车辆1211辆,超过往年的数倍。但作为证据暂存的“黑车”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帕萨特、红旗、索纳塔等高档“黑车”,车主基本上在7天内就爽快地交纳了罚款。但车价较为便宜的“面的”、中巴车等,车主干脆把车暂时丢弃不顾。在积压的车辆中,大部分早已超出三个月,有的甚至是4年前暂扣的车辆。为看管这些车辆,管理部门需派专人在停车场值班,并支付每月数千元的停车费。

  因此,管理部门决定,对于新条例实施之前长期搁置的车辆,将进行集体评估,经公证后,提交司法部门,进行合理化处置。

  取缔“黑车”的地段公交实行优化

  有“黑车”的地方就有需求,新条例实施将加大“黑车”打击力度,那市民的出行问题将如何解决?

  据客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加大打击的同时,将优化公交线网,以市场的办法挤压“黑车”。其中包括在与江北衔接的17条公交线路上,逐步实现无人售票;恢复开行大厂地区的二条公交环行线,方便扬子、南钢等企业职工及当地居民的公交出行;在江北的六合、江浦及大厂地区新辟两到三条公交线路,延伸公交服务功等。

  另外,目前小行、安德门两个与地铁衔接的公交枢纽站已投入使用,10余条公交线路已逐步进驻,下个月迈皋桥公交枢纽站也将投用,将最大限度地满足偏远地区市民的出行需求。

  外牌摩托登记多了,街头等客“摩的”少了

  “看来政府确实是下大力气整治了!”昨天零点开始的严罚着实让不少“摩的”驾驶员感受到“厉害”。得知已有“同行”撞在“枪口”上,昨天一天,很多“摩的”车主再也不敢上路揽客。一些人还赶紧把车带到公安部门登记,表示以后“绝不再开‘摩的’”。

  据了解,为配合8月15日《南京市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全面掌握全市“摩的”现状,并有效预防和控制摩托车“两抢”等案件的发生,我市设立了10个登记点,从本月10日起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外籍摩托车摸底、调查工作,对每辆摩托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录入警方的信息管理平台。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交警四大队,发现尽管车管、后勤民警一齐上阵,拍照的拍照,填表的填表,但是络绎不绝的摩托车主还是排起了队。民警告诉记者,昨天来登记的外牌摩托车有40多辆,明显比以往多了,这当中,有相当一部分车辆是原来充当营运工具的。

  在交警五大队,拿着交警发的《致广大市民和摩托车驾驶人的一封信》,一名安徽籍摩托车主不好意思地向记者承认,此前他有时送外卖,有时带人,因为都是在禁区外面跑不容易被查到,所以一直“挨”着不愿意来登记。昨天一早他听老乡说,夜里有个熟人开“摩的”带客被查处了,这才觉得再营运是没希望了。他说,以后他还是老老实实开着这辆摩托车送送外卖好了。

  “夜里查处了5起‘摩的’载客,白天我们又不间断地到以往的‘摩的’聚集地开展整治,目前来看已经奏效。”交警五大队副大队长吴进义说,昨天下午,他在辖区开车跑了几遍,没有再发现一起“摩的”载客违法现象。

  交管部门重申,对从事营运“摩的”的,一律予以3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被扣留摩托车的车主或者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来的,将对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南京日报记者 赵琰 通讯员 宁交轩 叶建华 毛家仁

  南京日报记者 葛妍(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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