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拳头讨回4000元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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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8:17 南京晨报 | |||||||||
报料人:严先生报料时间:前晚11时 报料内容:有个司机,被老板拖欠4000元钱,一直要不到钱。前晚,他“提着拳头”去找老板讨债,打了老板一顿后才讨回工资。老板很委屈,认为现在债也还了,人还被打了,还不如早点还债呢。
记者核实:前晚11时,记者在迈皋桥派出所见到了鼻青脸肿的老板陈某以及打人的司机董某。见到记者,陈某一脸后悔:“早知道这样,钱就还了算了。现在人被打了,债务还是一分不少。” 据董某称,他打老板是没办法的。他委屈地说:“老板买了卡车,我又当司机又当搬运工,任劳任怨干了几年。前两个月,我在搬货时,被石头砸断了手指,送到医院后被截了指头,花了3000元钱医药费。按道理我属于工伤,可是老板一分钱不肯给我,还要解雇我,这凭什么?而且,我手指有伤,一个月不能上班,老板拖欠了1000元也不肯给。我要吃饭,还要养家糊口,我的手指是在工作时断掉的呀,老板不应该赔偿吗?今天晚上,我第十几次去找老板要钱,老板还是不给,我一气之下,就动了手,目的就是想引来110,逼老板还债。” 警方认为,董某打人事出有因,而且陈某没有受到重大伤害,于是认定此事为债务纠纷。在警方的调解下,老板陈某愿意支付4000元钱医药费和拖欠的工资。 作者:朱宏俊/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