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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迫怀孕女友卖淫赚取堕胎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 (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邢婷 张雄) 严某没有钱花时竟然强迫自己怀孕的女友去卖淫,女友不想继续下去,严某竟怂恿老乡以殴打相威胁,结果被女友告发落入法网。

  今年3月,严某与19岁的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4月柳某发现自己怀孕了,而此时他们的钱已经花光了,支付不起堕胎的钱。据柳某讲,为了维持生计,其男友严某提出要
柳某到宁波卖淫,赚取生活费和堕胎的钱,再积攒一点积蓄后二人便回老家结婚。起初柳某并不同意严某的安排,但在严某软硬皆施之下,柳某勉强同意了。由于严某、柳某均未来过宁波,于是便找到严某的“铁哥们”王某,4月26日,三人结伴来到奉化市。由于严某、柳某身无分文,所以路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均由王某支付。当天晚上,在王某的联络之下,柳某到奉化某宾馆卖淫,拿到小费后交与严某、王某二人。

  由于柳某连续四天接客,4月30日晚上在外面吃饭时,柳某向严某提出,由于卖淫其小腹疼痛,而且正处于怀孕期,所以不想继续以卖淫维持生计,并建议严某进入工厂做工赚钱。严某威胁说:“不去的话,我就打死你。”并同意王某教训一下柳某。回到住处,王某对柳某言语威胁后,并持棍棒对其进行殴打,严某则躺在一边,不作理睬。柳某遭受暴力威胁后,同意继续卖淫,并于当天晚上到宾馆接客。11时左右,从宾馆出来的柳某思量再三,还是走进派出所,揭发了严某、王某的犯罪行径。

  今天,宁波奉化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严某、王某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强迫妇女违背自己的意志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迫卖淫罪,依法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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