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玩笑乘客跳车 受害人要起诉司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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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0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张俊)的哥通过电台聊天,乘客以为的哥要加害自己于是跳车(详见晨报昨日A24版)。昨日,受伤乘客家属表示,将起诉当事司机及出租车公司。 25岁的红安人杨彰钱,是受害女叶晶的男朋友。女友出事后,医药费花了2000多元,预计还得花3000元左右。杨彰钱认为,这笔医药费司机应有担当。
杨称,昨日上午,他向市出租车客运管理中心反映此事,被告知涉事司机是圣龙出租车公司的。杨随即致电圣龙公司办公室,对方要他报警解决。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光胜,李律师表示,乘客乘坐出租车,即与出租车公司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出租车司机作为出租车公司的员工,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叶晶等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司机电台聊天对她们造成了惊吓,导致其跳车,则出租车公司有责任赔偿医药费以及对她们造成的损失。 如果司机未曾对她们造成惊吓,跳车后果由乘客自负。但如果司机在乘客跳车后没有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得到律师解答后,杨彰钱表示,会通过法律手段讨要医药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