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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860万元债务化为零 华辉律师今日接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张俊)按常理,借款人破产后,应由担保人代为偿还。但面对860余万元的巨额索赔,赖华辉律师将之化为零。

  1990年至1994年,东西湖某厂陆续向某银行贷款861.7万元,东西湖某农场为该厂提供了担保。

  5年后,该厂破产无力偿还贷款。银行将上述贷款债务转给了武汉某资产管理公司。

  又过了5年,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将农场告上法庭,要求农场作为担保方,偿还剩下的860.2万元债务。

  农场委托人赖华辉律师认为,依照担保法对保证期限的规定,债权方应在债务方破产后的6个月内,向担保方主张保证责任,超过6个月后,担保方的保证责任消除。

  最终,东西湖法院判决,6个月的保证期限早就过了,农场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资产管理公司不但无法要回欠款,还要支付2万余元的诉讼费。

  今日下午2时~4时,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华辉,将走进晨报律师连线,为读者解答法律疑问。

  赖华辉律师曾多年从事企业法律服务,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经济证券等方面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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