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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年薪制”困住员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18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 胡常峰 实习生 李施思)一份“中途离岗不付工资”的合同绊住员工离职的脚步,昨日,7名员工来到本报寻求帮助。

  据恩施来汉打工的唐师傅介绍,今年3月初开始,他和十多名员工相继应聘于武汉某皮草有限公司,老板当时与他们签订合同,承诺给予高薪。由于多方面原因,前日,这些员工提出离开单位,希望老板能够结清工资,但老板却以当初签订的合同中有“中途离岗不付
工资”这一条款,拒付工资。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江汉区石桥工业园的某皮草有限公司。公司张总称,签定协议时与员工进行了沟通,皮草行业特殊,下半年工作紧张,员工突然辞职,公司损失很大。张总称,“年底领工资是员工要求的”。

  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这种“年薪制”与法律相悖,员工可向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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