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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漫长离婚官司 检察官促成当事人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4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简芽香 郭鹏飞)“能这么快拿到钱,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打了近两年的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迟迟未能执行,最后,宁波市江东检察院的检察官促成了当事人和解,近日终于拿到执行款的被申诉人童某感激不已。

  徐某与童某于1996年2月14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但两人因性格不合时有纠纷
。2004年11月,徐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2005年底,法院就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由于童某无固定职业,法院判决,由徐某抚养女儿,童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房子归徐某所有,由徐某支付对价给童某,此外,双方各自名下的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及分红等也平均分割。宣判后,徐某对财产分割的部分判决内容不服,于2006年年初向宁波市中院提出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童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财产分割的相应内容,法院也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由于种种原因,徐某一直未能履行判决书中财产部分的给付义务。徐某心有不甘,拿不到钱的童某也多次奔走法院等有关部门。

  2006年6月,徐某向宁波江东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民行科的检察官们热情地接待他,给他端茶倒水,耐心倾听他的想法。之后,通知并约见了被申诉人童某。在了解了双方工作、生活及心理等情况后,检察官一方面入情入法地给当事人做好分析说服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协调,根据当事人双方利益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8月1日,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均表示息诉。第三天,徐某就将约定的执行款打到检察院帐户,并由检察官亲自转交给了童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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