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移送两起违法案件 建议工商关停、电力断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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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51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早)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第一批向工商部门和电力部门移送的两起环境违法案件。 阳泉金升特钢制品有限公司未办环保审批手续,4台电弧炉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生产现场烟气弥漫。而轧钢生产线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设施简陋,烟气污染严重,且违法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地条钢。
阳泉博强瓷业有限公司也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煤气发生炉停用,隧道窑、烘干间烯用散煤,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炉窑烟气直接外排。 根据山西省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分工,省环保局将这两起案件移送省工商局和省电力公司,建议工商部门依法吊销或注销环境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若为无照经营,建议依法予以取缔;建议电力部门实施断电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