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特大交通事故频发 副省长痛斥安全监管不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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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05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8月16日电(记者王长山)“个别监管部门疏于管理,对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置若罔闻,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对责任人的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云南省副省长李新华14日对这个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的情况提出严厉批评。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出通报,通报批评云南省近期连续发生4起特大安全事故,造
今年以来,云南省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9起,其中5起属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李新华说,这5起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深刻、社会影响恶劣,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李新华认为,虽然多年来云南省多方努力,但是全社会安全文化建设滞后,广大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普通百姓的安全意识淡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没有真正建立。 李新华说:“个别地方没有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未将安全工作列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规划加以统筹研究和部署,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心中无数。在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对存在的问题避重就轻、姑息迁就,没有很好地汲取事故教训。” 此外, 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县乡企业或二级单位,严重忽视甚至不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只讲效益不讲安全的情况,也令李新华十分痛心。(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