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东风广场肇事案昨日宣判林清旗一审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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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17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昆明市东风广场“2·25”重大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清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月25日,发生在昆明市东风广场附近路段的“2·25”案件,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林清旗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柏立诚刘玲玲(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