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幼象身中81弹惨3案犯枪杀大象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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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18 云南日报 | |||||||||||
一头年仅1岁的幼象在觅食中进入橡胶林后,遭到3名男子开枪射击。可怜的小象身中81弹后惨死在橡胶林里。昨日,记者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经维持勐腊县人民法院的原判:以“犯有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去年9月13日凌晨7时许,一头身高约1米的小野象刚一进入勐腊县勐满橡胶公司的橡胶地,就被管理该片橡胶林的民工徐荣海持火药枪吼叫着驱赶,并先后开了两枪。中枪后的小野象慌不择路又跑入了另一块橡胶地,同样又遭到管理胶林的民工马开万的开枪射击。走投无路的小野象最终向稍远处的橡胶林跑去,管理那一片橡胶林的民工李文学同样抓起火药枪,又对这头可怜的幼象开了枪。受伤的小野象忍痛逃出橡胶林后,一直在那一带徘徊着含恨悲鸣。过重的伤势还引发了伤口感染,最终,这头幼象惨死在了橡胶林里。 事后,西双版纳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发现,这头死去的小象身上竟然留下了81颗枪弹,经西双版纳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鉴定,被枪杀的是一头雌性幼象,年龄不超过1岁。 经森林公安机关立案侦破,3名犯罪嫌疑人于去年9月28日被抓获归案,同年10月25日被执行逮捕。勐腊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以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徐荣海有期徒刑两年、10年,各处罚金2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2000元;以犯有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马开万和李文学有期徒刑各两年、8年,并分别各处罚金2000元,决定每人分别执行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2000元。 一审判决下达后,3案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裁定。 戴振华 摄影报道(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