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频频伸向乡邻 罗平9“恶少”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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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18 云南日报 | |||||||||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9名初、高中毕业生将“黑手”频频伸向乡邻,故意伤害、抢劫、毁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引得民怨沸腾。15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传出消息,法院一审对这起“恶少闹事”案作出了判决,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外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猖狂:深夜砍翻3人
提起2004年10月28日深夜发生的一幕,25岁的周某依然心有余悸。那天晚上,她被姐妹邀约到曲靖一烧烤店为客人唱歌。期间,周某姐妹到一个叫晓军的客人桌前一口气唱了七八支歌,见被害人陈某和几个朋友也来烧烤店吃消夜,随口乘空隙与陈某打了个招呼。晓军一桌的赵兵就斜瞅了陈某一眼。次日凌晨1点左右,醉醺醺的赵兵掏出电话,几个提钢管的青年男子围住陈某3人乱砍乱打,陈某被当场打死。其他两人一个重伤一个轻伤。 几个嫌犯被抓获后,还先后供述了从2004年3月来的多次作案事实,先后用刀棍重伤周某、在多次殴打被害人秦某等18人,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事实。 2005年3月至7月,尹兵、赵兵、张良等9人相继被“请”进看守所,并先后被执行逮捕。令人不可思议的是,9个嫌犯均是先后待业在家的初、高中毕业生,年龄最大的22岁,最小的17岁,均未受过刑事处罚。 一审:9人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赵兵等6名被告人故意伤害周某致重伤,陈某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赵兵等3人采用暴力手段,假冒政府干部强行劫取张某现金800元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赵兵9人随意殴打、拦截、强拿硬要和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各自罪行的不同,法院判处赵兵、戚平和赏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箫飞、杨飞等6人有期徒刑。 区鸿雁(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