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床连连遭退 关注加拿大《危险产品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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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3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屠郑吾 孟欢)近日,台州市某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出口到加拿大的婴儿床连续遭加拿大方面强制退运,遭退婴儿床共计532张,价值37240美元。经宁波海关了解,其退运主要原因为:婴儿床栏杆枝条间距大于60mm,侧边高度小于660mm以及存在裂开的木条易伤害婴儿。 据悉,早在04年,因加拿大将修订《危险产品法》中有关婴儿床和摇篮的安全要求
据了解《危险产品法》(HPA)是一项禁止危险产品做广告、销售和进口的法规。并且危险产品的含义不仅指用于工作场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放射物品,而且还包括许多为家庭、园艺、运动、娱乐等而设计的产品。同时HPA 规定,由加拿大消费者及公司指定的检验人员,可在任何地方对其认为会构成危险的产品(包括进口产品)随时进行检验,并有权没收和扣压违反该法规定的产品。 在此,宁波海关提醒相关企业:请及时关注加拿大《危险产品法》,清楚了解新规例、新信息,严把产品安全关,做到有效出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