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拍下20分钟骚扰全过程 应先阻止还是先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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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0:49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在南京一公交车上,一色狼当众猥亵一女青年。此举全程被一旁乘客用手机录像的方式记录下来,时间长达20分钟。此举引发周围群众的议论,有人说,这名录像的乘客做了一件好事,给难有证据认定的公交“咸猪手”敲响了警钟;但也有人提出异议:这名乘客能够在公交上录像长达20多分钟,说明时间充裕,他应发现后立刻上前制止色狼的行为才对。
骚扰持续了20分钟 中午12点多,19岁的张小姐好容易才摆脱了愤怒与恐惧,在光华门派出所她面对记者讲述了自己当时的遭遇。事情发生在昨天上午9点左右,徐州来宁的张小姐在33路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件让她永生难忘的尴尬事。身材窈窕的她当时上身穿着黄色短袖衫和牛仔短裙,在养回红村站她上了一辆33路公交车准备去火车站,由于当时正是上班高峰期,车上人挺多,行驶一站后,上车的人更多了,一个20多岁的男的就站到了张小姐身后。和自己挨得很紧,张小姐起初没有在意,可后来即便身边有位置,他也要往她身上靠。 接下来的20多分钟里,张小姐越是躲避,男子就越靠上前,张小姐故意用手肘杵他,可是男子竟硬是把她的胳膊顶了回来。随后见张小姐没有强烈举动,男子越发大胆起来,右手扶住张小姐的腰,左手在她臀部乱摸个不停,下身还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张小姐说到这里低下了头。发现情况不对,旁边乘客纷纷回过头来,其中一位奚先生忍无可忍地对那男子大声嚷道:“这位先生,你旁边有那么大地方,你总在人家小姑娘身边蹭来蹭去干什么?”没想到一句话把色狼给惹恼了,他马上回头狠狠地瞪了奚先生一眼,嘴里还不停地骂特别难听的话。奚先生不甘示弱,他向大伙表示自己有该男子性骚扰的证据。原来,他早就发现男子动作可疑,为免打草惊蛇就悄悄拿出自己有录像功能的手机,对准该男子拍下了一段长达20多分钟的“咸猪手”作案画面。车上群众得知情况后纷纷指责该男子,此时正好车到三山街站,该男子灰溜溜跑下车准备逃走,奚先生也追了下来,并紧紧将他拉住,表示要到派出所说个清楚。 想用200元收买录像者 录像的奚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抓到该男子后,他大声求饶,并对抓他的奚先生说,可以给他100元,只要他放了自己。见奚先生不为所动,该男子又表示可以给200元,但奚先生仍然坚决不放,随后乘客中有人报警,民警很快将双方当事人连同奚先生带到光华门派出所。 据民警调查,该男子姓陈,29岁,外地来宁出差人员。面对人证物证,陈某痛哭流涕,他称自己一直以来精神上都有问题,一看到漂亮姑娘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因此受到很多次处罚。随后陈某还写下了2000多字的检讨书,对当天自己对张小姐的所作所为非常抱歉,愿意接受处罚。 该先阻止色狼还是先录像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女乘客认为,服装就是要体现人的身体之美,只要露得合适,那么穿者是不必为此负责任的,关键是看的人心态要正确。但她们对奚先生的做法表示很不理解,公交车上距离很近,发现色狼应上前阻止,录像延误了报警时间。而大部分男乘客则认为,奚先生先拍照后抓人是一种比较聪明的做法,这样有充足的证据色狼就难逃严惩。随后记者还采访了当时的公交车司机刘师傅,他说当时还以为是有人踩到脚吵起来了,谁知道是因为性骚扰。刘师傅还告诉记者,以前他开车时也遇到过类似事件,但由于没有证据说明是"性骚扰",送到派出所也只是以纠纷调解处理。这次这个色狼的行为被录下20多分钟,也算是铁证如山了。 对于奚先生的做法,记者也咨询了专业人士。南京市公交治安分局侯警官告诉记者,就这件事情来看,奚先生处理的应该说还是比较妥当的,先拿到坏人的犯罪证据,然后将其抓住,送交派出所,是一个比较稳妥的做法,这样既不放过坏人,又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对于记者就奚先生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的问题,侯警官提出他个人的看法,首先可以确定奚先生此举是属于自告奋勇的与坏人坏事做斗争的一种行为,值得社会学习提倡;具体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行为,那还要看是否符合一些条款的要求和规定。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陆律师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果查证属实,男子陈某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对于这种行为,目前来看取证比较困难,有些目击者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肯站出来作证。女子在遇到性骚扰时通常保持沉默是因为感觉不好意思,可这往往助长了那些不良分子的气焰。陆律师认为,女子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喝斥对方并报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