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携款潜逃老人欠养护费被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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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1:45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芦伟坤 本报讯近日,牡丹江市发生两起养老机构遗弃老人事件。其中一托老所经营者丢下6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携款逃走。还有一所敬老院竟把一位无力支付养护费的老人逐出家门。
据了解,6位老人曾住在牡丹江市地明小区11号楼3单元106室的托老所内。8月2日22时许,托老所内85岁的朱大娘起床要去厕所,开灯时发现房间停了电。她找到手电筒,准备把停电的事告诉经营者林某时,发现林某的房间已是人去床空。朱大娘这下慌了神儿,因为她的零用钱在林某那儿,她这一跑,自己吃饭就成了问题。托老所内其他老人得知这一消息后,都很惊慌。他们发现房间里的电话也被拆走,林某留下一封信。林某在信中说,她因实在无力经营,只好出此下策。 后来,老人们在别人的帮助下报了警。老人们或被家属接走或去了其他养老院。 无独有偶,日前,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兴平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有一位走失老人,无家可归。派出所的民警们经调查得知,老人是因无钱向敬老院支付养护费用,被敬老院工作人员扫地出门,报警的人就是敬老院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老人唯一的儿子不知去向,敬老院已经“白养”老人17个月了。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带领老人去寻找其家人,途中将老人抛弃,并拨打110报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