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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无知小偷偷电缆 破坏设备入牢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0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曾祥生 祝丛枫)由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葛更里涉嫌破坏电力设备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已于8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葛更里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现年50岁的被告人葛更里系文盲,因没钱用遂产生盗割宁海县岔路镇道路路灯电缆线的念头。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夜间,被告人葛更里携带老虎钳、美工刀等作案工具来到
该路段,盗割铺设在两侧绿化带下面正在使用的路灯电缆线。葛更里每次就盗割一截,随后做好记号,下次又接着盗割,这样偷了三十余次共计737米,导致该路段路灯无法使用。因为该路段属于乡镇管辖,只在节假日才开灯,所以到2006年2月份春节时才发现路灯大面积不能使用而案发,同年3月30日葛更里被抓获归案。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葛更里盗割电缆线共计价值人民币218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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