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顶大盖帽”将管更多身边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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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17 新闻晚报 | |||||||||
□记者 程贤淑 晚报讯 作为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举措之一,浦东新区城管综合执法权将由原200余项“扩容”到600多项。根据市政府日前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9月1日起,浦东新区城市管理执法将认准“一顶大盖帽”———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包括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决定》的实施将有望杜绝目前小区管理上存在的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如小区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按当前规定,在公共绿化、道路上,属城管负责,在非公共场地上的,属房产署管。于是,当小区出现违章搭建时,首先得弄清到底属谁的管辖范围,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容易产生推诿、扯皮现象。9月1日后,这样的现象将会改变。 《决定》明确,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无论所处小区何处,都属城管执法范围。而且,小区中可能出现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等问题,都由城管行政执法这一顶“大盖帽”来负责处理。 《决定》共涉及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工商、建设、房地产、城市规划、城市交通、林业、食品药品、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镇政府行使的对城镇、集镇规划、建设、市容环卫、环保、河道等管理有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等16个领域的执法内容共600多项。以前由于部门分工、多头管理而出现的“七八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大草帽”的现象,有望在浦东新区这项改革中杜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