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宁海岔路法庭为18位民工追讨8年前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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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童晓静 张冬娣) 一份信息不全的清单,一段8年前的劳动报酬纠纷,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岔路法庭追加16名原告,上门逐一核实原告身份,为18位民工追讨工资。 1997年张、陈某曾为冯某打工,在其承包的甬临线十六局三处西店某工区工地干活。1998年1月17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冯某还欠两人共计3551.78元的工资,但时隔8年之久
法院在核实了原告身份后,进行了开庭审理,认为张、陈等18人作为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遂判处被告冯某在该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支付张、陈等18人的工资共计16146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