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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宁海岔路法庭为18位民工追讨8年前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12:3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16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实习记者林楷欣 通讯员童晓静 张冬娣) 一份信息不全的清单,一段8年前的劳动报酬纠纷,近日,宁波市宁海法院岔路法庭追加16名原告,上门逐一核实原告身份,为18位民工追讨工资。

  1997年张、陈某曾为冯某打工,在其承包的甬临线十六局三处西店某工区工地干活。1998年1月17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冯某还欠两人共计3551.78元的工资,但时隔8年之久
的冯某仍未支付工资,张、陈二人遂向法院起诉。法庭在立案受理后,他二人提供了一份冯某写给张某和陈某等民工拖欠工资的欠条,涉及的欠款金额共16146元。另外,由张某和陈某提供的工资清单上显示没有拿到工资的还有16人。法庭为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顺利审结该起纠纷案,决定追加其余的16位民工为原告,但由于清单上的信息不全,有的只有名没姓,要对他们的身份进行核实是十分困难的。为此,法庭办案人员在张庭长的统一调配下,分几路特意走访了该16名民工的老家,在岔路镇上屋基村、泉峰村、高塘村等几个偏僻的小山村里,通过对村里群众、干部的咨询和查证逐个落实该16名原告,另外经核实发现其中一位民工已经过逝,遂又追加其妻子为原告。

  法院在核实了原告身份后,进行了开庭审理,认为张、陈等18人作为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遂判处被告冯某在该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支付张、陈等18人的工资共计16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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