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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时没办手续双方无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0:26 重庆晚报

  合川市草街镇老草街192号魏礼信:1983年-1993年,我在某轮船公司工作,后因休假时间过长,被单位单方面除名。单位一直没有与我办理任何手续,期间曾要我自己去取档案,我认为不符合规定就没有去。请问:十多年过去了,我现在和轮船公司是否还有劳动关系?

  主持律师陈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长时间休假未回公司上班,
违反了轮船公司的纪律或规章制度,轮船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办理相关手续,可以补办。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陈昊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

  记者王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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