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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低保金被判退回钱 骗保者炒股且有多处经济来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1: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已享受4年低保的赵女士一家存在炒股现象,且有多处经济来源,海淀民政局为此将其一家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3万多元的低保金。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民政局胜诉。

  此案原定于昨天上午9点开庭,当赵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得知有记者到场后就表示不愿意出庭。法院只得进行了缺席审理。

  海淀民政局起诉称,赵女士和张先生等4名被告是一家人,2001年2月16日,由赵女士向民政局提交了申请书。同时还证明其夫张先生是视力残疾人。被告赵女士填写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并经当地居委会以及街道民政科作出审查、核查意见后,从2001年4月至2003年11月期间,赵女士一家领取低保金共计36760元,粮油帮困金共计5120元。2003年11月、2005年4月海淀民政局接匿名人举报并调查核实,赵女士丈夫拥有手机,正在炒股并有多处经济来源,因此认定该家庭有骗保行为。虽然赵女士写下了退还低保金计划,但一直没有退还,因此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过缺席审理后当庭判决,赵女士一家在7天内返还低保金3万多元和粮油帮困金5000多元。

  宣判后,一直不愿出庭的张先生接受了媒体文字记者的采访。他说炒股票的事是因为10年前自己的哥哥转让给自己的,并不知道股票也属于家庭收入的一部分,手机是自己岳父送的。现在低保被停后,家里生活很困难,妻子还有病需要治疗,小孩上学也需要钱,而他们又都没有工作,他不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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