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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灭烟蒂引发大火嫌犯被索赔6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2:14 东方早报

  近日,因涉嫌过失导致万春街失火的屠建培,被公诉至静安区法院。3名在大火中因窒息死亡的被害人家属,一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经济赔偿,赔偿总计达61万余元。

  据公诉机关查明,2006年4月3日凌晨2时许,房屋出租人屠建培喝过白酒、黄酒和啤酒。回到地处万春街74弄36支弄44号家中后,因疏忽大意未将烟头熄灭并随手丢弃在沙发上。正是这个烟头留下了火种并引发了火灾。

  大火持续燃烧了一个多小时,直至凌晨3时45分许才被扑灭。此次大火致使借住在该房屋内的徐某、李某和郑某死亡。此外,这场大火还造成重伤1人、轻伤1人。

  火灾发生后,公安消防部门认定该起火灾系屠建培留下火种而引起,屠建培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案发后,屠建培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通讯员 李鸿光 早报记者 李燕 李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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