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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保安凌晨入室盗窃14元钱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3:0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雷娜) 昨天凌晨2时许,一名身着制服、手拎电筒的保安溜进三里河二区胡同的烧烤店盗窃。当他带着偷得的14元钱出门时,被一名过路市民拦住。在派出所里,这名自称9岁起就开始偷摸的保安称,盗窃是他的“兼职”,身着制服是为了装成巡逻的样子蒙骗民警。

  发现这名保安盗窃的是市民王先生。他告诉记者,昨天凌晨2时许,他和朋友吃完饭
后独自回家,途中经过三里河二区胡同的一家烧烤店。“透过玻璃门我看到一束灯光在四处闪动,里面有拉抽屉的声音,我意识到可能进贼了。”王先生说他当时不害怕,只是觉得贼挺可恨的。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躲在烧烤店20米外的拐弯处等着贼现身。10多分钟后,一名身穿制服的矮个保安从窗户翻了出来,径直朝王先生藏身的方向走去,边走还边数着手里的钱。走到拐弯处时,王先生一把抓住保安。“你刚才在店里干吗了?”面对王先生的质问,保安振振有词地回答:“怎么了,不就是偷东西了吗,才十几元钱。”此时,月坛派出所的民警刚好巡逻至此,将“保安贼”带回派出所。经审查,嫌疑人李长阳(化名)今年17岁,他承认翻窗入室盗窃,但只偷了14元钱。

  昨晚8时,记者在月坛派出所见到了嫌疑人李长阳。他告诉记者,他在

医院当保安,因嫌工资待遇不好就偷偷跑出来做“第二职业”。李长阳说,父母在他9岁时离异,长期酗酒的父亲只知道打他,不给钱用,他就养成了偷盗的坏习惯,连家里人都偷。“你穿保安服偷东西不觉得打眼吗?”当记者问及时,李长阳说,“我特意拎了个手电不就想装成巡逻的样子吗。”

  西城公安分局内保处一名民警表示,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聘用保安时还存在管理上的疏失,雇用保安时并不对其过去的经历进行调查。保安是保护单位安全的人员,严格意义上讲,招聘时应对相关人员政审,如果应聘者有前科就不应予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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