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证是家政公司发 200元上网查询费收得好荒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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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丁玥 实习生 蔡琰琰 报道:下岗女工唐女士为了帮雇主带“毛毛”,先向家政公司缴了300元办证费,又在家政公司的游说下,缴了200元“上网查询费”。近日,楚天金报接到多起投诉,反映一些家政公司和中介机构,私建网站收取“上网费”。 近日,“××月嫂家政公司”向办理“月嫂证”的女工称,该家政公司的月嫂证,
针对这种情况,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昨表示,根据劳动保障部的规定,“月嫂”必须获得“育婴员”、“助理育婴师”、“育婴师”等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而“月嫂证”只是各个家政公司或中介机构的培训证明或结业证明,并非职业资格证书。 目前,湖北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址为http://hb.osta.org.cn。新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在一个月后,就可以免费上网查询。在该网上查不到,或证书上没有加盖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的,都属于无效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要考取“育婴员”、“助理育婴师”、“育婴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通过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考试和鉴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