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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二手房东失踪 律师:转租不受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5: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徐玲玲 实习生 陈琨 报道:明知道对方是“二手房东”,还是与其签了租赁合同,结果惹来麻烦。昨日,汉阳的生意人王先生致电楚天金报,讲述了他的遭遇。

  2005年,王在汉阳西大街的一栋两层楼里,租了三间门面准备做服装生意,并与“房东”邵某签了合同,说明租房时限为当年10月1日至2008年8月30日。王后来了解到,邵并
不是真正的房东,而是“二手房东”。

  今年6月28日,邵某找到王,让他预交下一季度的房租1.5万元,王照办了。次日,王发现邵某不见了,邵在楼上开的网吧里的电脑也不见了。该楼房东得知此事后,要王替邵某交上邵欠下的房租一万余元,否则,王就得搬走。

  王对记者称,装修门面、进货及交房租等,此前,他已在这三间门面投入了约15万元,如果搬走,损失惨重,双方相持不下,王于是报案。

  就此事,有律师指出,在未经房东允许下私自将门面转租,这一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王只有与房东协商好后,重新签合同,才能继续租房。

  业内人士称,租房前,最好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与身份证,核对无误后,才签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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