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盗窃睡卧主人床 拒捕换来十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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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8: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郑州8月17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粤东) 入室盗窃的小偷在房主的床上鼾然入睡,不料这一“睡”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8月16日,“白日做梦”的被告人王乐乐也“睡醒”了,因在盗窃过程中抗拒抓捕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19岁的被告人王乐乐,是河南信阳农民,具有小学文化程度。2006年1月13日,
郑州市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乐乐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以暴力想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入户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王乐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