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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食品要强制退出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8:57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该有厂名厂址的却没标、该有“QS”标志的也没有、该有检疫证明的没拿出来……这样的不合格商品就要强制退出市场。昨日记者从鞍山市工商局消保处了解到,“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制度”是鞍山工商部门为了更细致监管食品市场而制定的,而且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在接到停止销售、购进通知的3个小时内就要将不合格食品强制下架或停止进购。

  鞍山多渠道打击“黑食品”

  鞍山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制度”中对强制退出有三点原则,一是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质量监督部门公布的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商品;二是经专家评估、确认的不合格商品;三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令不得销售的商品。

  据介绍,国家和辽宁省一直在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然后将不合格食品名单下发到各地工商部门。而鞍山工商部门控制“黑名单”上的食品有多种方式,一方面将“黑名单”直接下发到各经营单位,触角最远能伸到小卖店,让商家自查,发现有“黑名单”上的不合格食品就自行下架;另一方面工商执法人员会到辖区内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督促商家、堵住漏点。

  另外,现在全国各地的相关部门都对食品安全加强了监管力度,外地权威机构发现并认定了某种食品是不合格的,那么鞍山地区会马上自查是否有相同食品,如果有也会下架、退市。

  此外,鞍山工商部门在平时监督检查中,如果发现有食品存在问题,会立即指出并要求下架。

  不按规定退市要受处罚

  据介绍,一般说来,老百姓比较熟悉的需要强制退出的食品主要有4种类型。一种是标志不全的,如定型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中文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 、配料表、标准代号等。第二种是没有按规定进行认证的,例如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等应该拿到生产许可证、加贴“QS”标志,如果没有就要退市。第三是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有效期)的。第四种是畜禽类产品无检验、检疫、卫生合格证明的。

  “强制退出制度”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为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出的责任主体,同时要建立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出登记簿,记载退出的食品的供货商、食品名称、批次、日期等信息,还要将相关情况向工商部门说明。而且,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抽检为不合格或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商品,在工商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下达停止销售、购进通知的3小时内要强制退出。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对于不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退市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记者 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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