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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商品房要贴星级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7日09:11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本市将按照不同节能等级,为低能耗和超低能耗的房屋颁发“星级节能标识”。这是记者昨天从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发布会上获悉的。

  市建委和市发改委共同发布了这一规划,到2010年,本市建筑采暖节能潜力为302.85万吨标准煤,建筑用电量节能潜力为75万吨标准煤,合计2010年建筑节能潜力为377.85万吨标准煤。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本市将推行建筑节能评估和标识制度,首先对奥运工程等大型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展到普通公共建筑和住宅的节能评估。

  “节能评估将对建筑的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供热制冷系统效率、单位建筑面积的耗热量指标、实际节能效果等予以评估和界定。”这位负责人说,“有关部门将制定能耗定额,按照不同节能等级,对低能耗和超低能耗的节能建筑颁布不同的‘星级节能标识’,引导和鼓励消费者购买具有‘星级节能标识’的房屋。”

  由于采用了节能技术和效果更优的保温材料,低能耗和超低能耗的房屋会比普通房屋造价略高。“不过,使用这种房屋,夏季制冷、冬季供热效率会更高,费用则会有所下降,”市建委这位负责人说,“而且今后还将制定建筑物能耗定额指标,对超过能耗定额的用能设备和建筑,还要实施级差水价、级差电价和级差燃气价,也就是用得越多,资源单价越贵,因此如果算一笔几十年的居住总账,购买节能住宅肯定会更划算。”RJ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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